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交院教[2019]25号)的规定,经2023年6月25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授予2023届张俊杰等2650名毕业生学士学位;决定补授2022届刘远等29名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共3天。
联系电话:02989028258
附件: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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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党史学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交院教[2019]25号)的规定,经2023年6月25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授予2023届张俊杰等2650名毕业生学士学位;决定补授2022届刘远等29名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共3天。
联系电话:0298902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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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