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和《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5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生的专业认识、专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养,学校将开展2023年暑期专业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1.本次实践活动主题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自行拟定,并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和实施。
2.本次实践活动参加学生为2020级本科生。
3.本次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2周。
4.本次实践活动流程:各二级学院(部)制定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组织选拔指导教师,召开学院(部)动员会议,开展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学生完成实践调研报告,指导老师批阅实践报告,学院完成撰写工作总结并做好材料归档。
三、工作要求
1.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加强引导,认真落实安排,制定本单位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于6月26日12:00前报教务处备案。
2.各实施单位要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填写《社会实践任务安排表》(附件1)和《社会实践选题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在6月26日12:00前报教务处备案。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采用稳妥的方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活动安全。
4.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动员、指导和组织工作,各实施单位要做好活动动员工作,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其中,专业社会实践中与专业相关的指导教师比例不得低于60%。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指导。
5.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保质保量完成《社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3),要求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由指导教师评阅后,原始材料各单位应存档。
6.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仍按30人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
7.各实施单位要注重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分享传播,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渠道,加强对活动中优秀个人及团队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各实施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宣传员团队,专门收集和报道社会实践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果,每个团队或者班组在社会实践项目进行期间需上传至少三篇简讯或者感想体会及照片佐证材料。
8.活动结束后,各实施单位应提交活动工作总结,及时存档实践活动有关的材料,如:专业社会实践活动计划、活动总结、调查报告、图片、视频、成果等。
四、检查和评优工作
1.检查各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情况
(1)检查社会实践活动任务和选题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责任书》(附件4)和《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5)的填写和落实情况。
(2)检查学生总结报告质量和批阅情况,实践单位对学生的评价情况。
(3)《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及分析》(附件6)
(4)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分享传播情况,典型事迹的发掘和整理,每个团队(班组)发表的三篇(项)心得(视频、新闻报道等)及照片佐证材料。
(5)各单位活动工作总结。
2.专业社会实践评优
各单位组织推荐优秀项目,填写《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评定推荐表》(附件7)。具体推荐项目和推荐名额要求如下:
(1)优秀团队。根据社会实践项目开展情况,由院部按照项目总数的30%评选。
(2)优秀个人。按照参与学生总数的3%推荐。
(3)优秀指导教师。按照本单位参与教师人数的10%推荐。计算后不足1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优选拔活动。
3.检查要求
(1)有关单位要重视检查工作。
(2)有关单位的教学副院长(负责人)、学管副院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应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3)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规定报送教师工作量。
五、资料报送
1.专业社会实践结束后(即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各实施单位按照检查要求整理汇总并报送社会实践报告复印件(附件3),社会实践学生成绩和考核分析(附件6)和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评定推荐表(附件7)以及相关附件资料。
2.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
联系地址:校务楼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