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进程,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使考试工作合理有序进行,本学期期末考试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在16周进行,主要针对13周前结课的考试课程进行集中考试;第二阶段在19-20周进行,主要对13周之后结课的考试课程进行集中考试。现将第一阶段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课的考试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穿插进行。
二、考试组织
1.学生所在单位对公共课、专业课的考场进行编排。
2.公共课承担单位需根据学院提供的考场编排做好试卷的印制、分装等工作。
3.“考试”科目的试卷需提前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印制用于考试。
4.各学院需于6月14日前将考试安排(纸质、电子版)报教务处。
三、考风考纪
近年来,学校在巡考检查中发现,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迟到、监考过程中查看手机等现象时有发生。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学校将在本学期考试周组织常态化巡考工作,如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将严肃处理。各学院应加大宣传诚信考试力度,严肃考风考纪,为学生营造公平、有序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