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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答辩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5-11 浏览量:3690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为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果,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现将项目结题评审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项目结题评审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5月15日--19日,由教务处聘请专家与相应的二级学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开展结题评审;

第二阶段:2023年5月22日—26日,由教务处聘请专家成立专家组,对重点项目和2019年延期项目,以及无法正常参加第一阶段结题的项目开展结题评审。

二、答辩地点

(一)第一阶段

第一组(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承办),教学楼7-313会议室;

第二组(土木工程学院承办),教学楼3-212会议室;

第三组(中兴通信学院承办),教学楼7-304会议室;

第四组(人文与管理学院承办),教学楼1-212会议室;

第五组(公共课部承办),校务楼X-516会议室。

(二)第二阶段

第六组(教务处组织),校务楼第一会议室。

三、分组情况

1.第一组(16项) 教学楼7-313会议室


2.第二组(15项) 教学楼3-212会议室


3.第三组(9项)  教学楼7-304会议室


4.第四组(16项) 教学楼1-212会议室


5.第五组(15项) 校务楼X-516会议室


6.第六组(16项) 校务楼第一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1.结题答辩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汇报,PPT汇报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和研究成果及推广价值,时间5-8分钟,专家质询2分钟。

2.评审专家组听取现场汇报、审查结题材料,结合质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项目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于第一阶段结题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可以再次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第六组结题评审。

3.项目负责人答辩PPT(电子版)须提交至相应的答辩评审小组指定邮箱,时间不得晚于5月15日下午17:00,各评审组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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